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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商平台需公示经营者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新闻 发布时间:2020.02.12 19:12 浏览次数:756 分享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根据商务部官网12日消息,即日起至3月12日,商务部就《电子商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稿中,电子商务平台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公示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书、处理期限等信息。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还需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以及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在知识产权方面,意见稿要求电商平台收到侵权通知后,需四十八小时内在专门区域公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等信息。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此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配套法规,旨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提高交易透明度。(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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